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贯彻执行我校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的的总体思路,更好地落实卓越工程师产教联合培养行动计划,加强实习教学质量管理,表彰实习实践优秀学生,进一步提升文学与传媒学院学生的专业实习实践工作积极性和整体水平,我院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文学与传媒学院各专业202020212022年级学生。

、评选比例

优秀实习生名额不超过各专业学生人数的10%

三、评选原则

“优秀实习生”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系应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宁缺毋滥。

、评选条件

(一)在20222023学年度(含2023年寒假、暑假)参加与专业相关的社会实习累计一个月以上;

(二)实习岗位类型:1. 各级各类文化、教育、传媒、外事、电商、影视等专业机构2. 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相关专业岗位3. 自主创业的个人工作室或团队工作室,或与专业领域相关的个人社会实践;4. 其它与所学专业有关的岗位。

(三)实习态度端正,认真、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工作和培训,锻炼了独立工作的能力,形成了一定工作成果;

(四)与实习单位员工团结友爱,与合作伙伴沟通良好,能妥善处理好各种关系,能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获得实习单位或合作单位的认可;

五)凡有在实习期间无故缺勤、违反实习管理规定或受到学校或单位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评选程序

1. 118-1112日,学生个人申请,填写并提交2022-2023学年“优秀实习生推荐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

2. 1113-1116日,各系组织35位骨干专任教师开展初评,按照评选比例进行优秀实习生推选,填写《2022-2023学年“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附件2),经评委作同意推荐签字、系主任审核签字后上报学院;

3. 1117-1120日,学院结合学工辅导员意见开展复评,评出优秀实习生人选,经学院教学评审委员会通过后,形成入选名单;

4. 1120-1122日,文学与传媒学院20222023学年“优秀实习生”名单公示。

六、奖励办法

优秀实习生由学院给予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各系分别召开师生专业大会,表彰先进,展示优秀实习生风采

注意事项

申报人须在2023111212:00之前报送《2022-2023学年“优秀实习生推荐表》(附件1)和相关证明材料(含纸质版、电子版)至各班级学习委员,由学习委员统一提交至系主任,逾期不候。



东莞理工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

二三十一



    副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