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文学与传媒学院卓越班(实验班)选拔和退出管理细则

为切实推进我校文学与传媒学院卓越计划人才教育改革,规范卓越班(实验的管理,确保学生培养质量,参照东莞理工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卓越班学生的选拔和退出管理办法》2020年9月修订版),结合《文学与传媒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 选拔和退出机制

1、 卓越班(实验班)学生的选拔分两次进行商务英语实验班的第一次选拔在新生入学正式上课前完成,面向英语专业新生开展选拔第二次选拔原则上在第一学期结束后完成汉语言文学实验班广播电视学卓越新闻班的第一次选拔在第二学期大类专业分流前完成第二次选拔原则上在第三学期结束后完成

2、 各专业卓越班实验班的第二次选拔采用退出增补机制各专业先根据退出条件让部分学生退出卓越班(实验,再按退出人数等额选拔相同专业的学生进入卓越班(实验学习。各专业的卓越班(实验)人数不超过30人,在相同专业中选拔学生进入卓越计划班学习。

3、 在一、二年级的每学期末,各专业根据退出条件,对不适应卓越班(实验学习的学生实行强制退出,退出的学生人数累计比例一般为标准班人数的20%。第八学期毕业资格审核时,不符合卓越班毕业要求的学生,学籍应退回该专业普通班,根据相关专业要求,参加毕业资格审核。

4、 允许学生自愿申请退出卓越计划班。

5、 选拔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尊重学生意愿。

6、 选拔方式:由各专业根据专业发展需求、人才培养目标制定选拔方案,按照学生报名、专家面试、院内公示、学院确定、学校教务处备案的程序进行。

7、 退出机制在每个学期期末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考评实施,退出流程根据《文传学院卓越(实验班)学生退出核准与备案细则》执行。商务英语实验班退出机制的实施时间在学生就读的大一、大二两个年级执行次,汉语言文学实验班广播电视学卓越新闻班退出机制的实施时间在学生就读的大二年级执行

8、原则上大三和大四学年不再进行退出工作,学生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卓越班(实验班人才培养计划安排的实习、实践、交换生等教学与学术训练项目活动的按照学校教务相关规定处理。

二、 退出条件

1、 考试违纪或受其他纪律处分者;

2、 必修课不合格门数2门及以上者;

3、 平均学分绩点小于2.0者;
 4 学生由于自身原因,主动提出退出。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学生应退出卓越计划班,退出名单由院系确定,报学校教务处备案退原选拔前班级进行学习和管理

三、 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

1、 退出的学生原则上返回本专业普通班学习,也允许学生在退出后申请进入本院(系)相近专业的标准班级中学习,但不允许进入其它专业的卓越班(实验班)。

2、 有普通班和卓越计划班两个阶段学习经历的学生,在毕业资格审核时,分不同阶段按相应的人才培养计划进行审核。

3、 第二次选拔进入卓越计划班的学生在普通班期间错过修读卓越计划班的必修课程,由专业所在确定是否需要补修。

4、 退出卓越计划班后转入相近专业学习的学生错过修读的必修课程,按转专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5、 退出卓越计划班的学生有不及格但总评成绩达到55分的课程,由归回班级所在系决定是否可以不重修将成绩转换为60分,总评成绩低于55分且属于普通班的必修课程则需要重修。考试作弊的,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算,同时取消该门课程成绩转换资格,退出卓越班,参加普通班跟班重修,考核合格的,按照重修成绩记录。

6、 各学院在报送选拔和退出学生名单备案时,应注明变动信息(专业、班级、姓名、学号等),以便及时变更学籍信息。

四、 细则解释权归东莞理工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

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以往发布相关办法和细则,自本细则发文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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