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 02 01月
    规章制度 文学与传媒学院产教融合型课程学分认定管理细则(试行)

    文学与传媒学院产教融合型课程学分认定管理细则(试行)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产教融合型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莞工教〔2022〕120 号),结合文传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第一条 产教融合型课程学分认定是指学生修读校企双方 共同开设的人才培养方案计划外的产教融合型课程并取得学分,认定为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相关课程成绩与学分。原则上,学校认定为产教融合型课程的课程方可申请进行相应的学分认定...[更多]

  • 12 05月
    规章制度 文学与传媒学院2022级中国语言文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文学与传媒学院自2021级开始进行大类招生,为做好大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促进本科生大类培养与专业培养的有机衔接,依据学校下发的《东莞理工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试行)》(莞工〔2021〕43号),本着“需求导向、供需对接,自主申请、择优分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中国语言文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一、分流专业设置中国语言文学类本科生分流专业包括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学、文化产业管理等三...[更多]

  • 12 05月
    规章制度 文学与传媒学院2023年转专业工作方案

    根据学校《东莞理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我院2023年转专业工作方案:一、转出/转入名额1、转出名额:按每年级每个专业人数计算,专业不超过60人,允许转出学生不超过3人;专业超过60人,允许转出学生不超过本专业在校生5%(人数四舍五入)。2、转入名额:各年级、各专业接受转入的学生总人数不超过本专业在校生的15%(人数四舍五入)。三、转专业条件、要求1、...[更多]

  • 12 05月
    规章制度 关于开展2022级中国语言文学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试行)》(莞工〔2021〕43号)、《文学与传媒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本着“需求导向、供需对接,自主申请、择优分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对2022级中国语言文学大类专业分流实施工作安排如下:一、成立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学院成立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负责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分流具体工作的实施、管...[更多]

  • 12 05月
    规章制度 关于开展2022级汉语言文学专业人文科学实验班选拔工作的通知

    人文科学实验班的成立,旨在选拔优秀人才,通过整合优质教学资源,因材施教,构建高水平新文科人才培养平台,着重训练思维方法和提高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从而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配合人文科学实验班的组建要求,及粤港澳大湾区对新文科人才的需求特点,特制定此选拔方案。 一、选拔目的甄选具备新文科发展潜力的优秀学生,组建高质量的2022级人文科学实验班,培育高质量的中国语言文学人才。    二、选拔原则(一)公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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